成都新都区的微网优联科技(成都)有限公司(简称“微网优联”)二期车间于今年6月投产,目前已运转近半年。这家从事路由器、光猫、机顶盒、摄像头、交换机等网通终端产品生产的企业此前已经在新都区打造了一期项目。“一期项目网通产品单日满产产能达到6万台,今年6月,二期项目投产,根据规划,未来二期项目日产能将达到30万台,年产能1亿台,产值超百亿,目前公司产品远销全球。”微网优联制造中心厂办总监田忠说。
在田忠看来,企业发展势头看好,除了技术创新和市场拓展外,来自成都税务系统的政策帮扶让企业享受到不少税费减免的优惠,实现“轻装上阵”。
不过,如何进一步吃透税收优惠政策?怎样进行政策申报?微网优联团队仍旧有不少疑惑。个案之外,不少成都企业也期待能够掌握更多专业税收知识。
11月24日,成都发布、红星新闻推出的“直播带政策,服务零距离”系列直播活动第二期举行,邀请到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青年研宣团”成员王亚冰走进微网优联车间,现场向企业介绍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及申报流程,她还通过直播平台解答广大企业针对税收优惠政策申报环节的疑问。
持续建产线、扩产能
2022年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2000多万
一条自动化生产线上,工作人员将印制电路板整齐堆放在一个特制的架子中,每个架子可堆叠50片印制电路板,这些堆叠好的印制电路板随即转入自动锡膏工序,锡膏工序结束,而这批印制电路板便会进入元器件安装环节;车间天花板上安装了自动物流装置,通过它可实现物料的自动传输,不占用地面空间;在仓储区域,下线之后的网通终端产品被打包装箱,即将发往世界各地。
这是微网优联二期项目的生产车间,目前这里布局了一条自动化产线,一台网络通信产品从上料到出货大约15分钟。这条产线由若干台自动化设备连接形成,每台设备均有一个电子显示屏,实时显示设备运行参数,车间内还安装了一套系统,对整条产线设备运行、产能情况、仓储信息等进行实时监测和分析,“在正常运转下,车间可实现‘熄灯作业’。”微网优联制造中心厂办总监田忠说。
这是成都制造业“数实融合”的一个生产场景。“我们从事网通终端产品研制,产品大规模量产特征明显,需要进行数字化改造。”田忠介绍,通过一套数字化系统对整个产线进行管理,能够实现智能排产,提升生产效率。
微网优联在新都区打造了一期和二期项目,一期项目日产能满产能达到6万台,今年6月投用的二期项目规划布局48条产线,未来日产能达到30万台。“二期项目布局了一条自动化产线,正在布局第二条产线,已进入设备调试阶段,预计本月底投产。”田忠说。
企业发展需要持续的研发投入、原材料采购、市场拓展,背后都需要资金助力,而税收优惠政策则成为企业“轻装上阵”的“推手”。“2022年享受西部大开发优惠减免税款442万元,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2000多万,减免税额近400万,极大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田忠透露,企业所在的新都区税务部门通过“政策找人”,根据企业业务精准推送政策,并安排“企业管家”上门辅导,2023年,预计公司还能享受先进制造业增值税进项减按5%加计扣除,预计还可减少177万左右的税额。
成都企业能享受哪些利好?
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成一个“选项”
在直播环节,不少成都本地企业也关注到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有企业人士通过直播平台提问:“企业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条件是什么?”
针对这一问题,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青年研宣团”成员王亚冰进行了回复blog.byteway.net。她介绍,企业必须是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而所称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的企业。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以鼓励类产业目录为主营业务发生的主营业务收入与企业收入总额占比的条件调整为60%。
有企业人士在线发问:“企业符合西部大开发产业目录中的条件,同时又是小微企业,在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时候,小微企业的优惠政策和西部大开发的15%的税率是否不能叠加享受?”
王亚冰介绍,企业既符合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条件,又符合小型微利所得税优惠条件,可按照自身实际情况由纳税人从优选择适用优惠税Ligthing News率,但不得叠加享受。
“申报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需要备案吗?”有企业继续在线询问。“不需要备案。”王亚冰说,根据《国家税务Ligthing News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的规定,企业享受优惠事项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
还有企业人士在线询问,企业季度预缴申报时能否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我们在预缴的时候就享受到这一政策优惠。”田忠以微网优联的申报经历做了回复。
如何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企业须把握好政策适用范围和申报时间
在国家实施的多项税收优惠政策中,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受到微网优联这样的研发型企业关注。
有网友询问,作为一家批发和零售业企业,在《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7号,简称“7号公告”)出台以后,是否能适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王亚冰介绍,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其他政策口径和管理要求,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企业委托境外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64号)等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进一步看,哪类企业不能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政策规定,烟草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等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对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而言,2023年度发生的研发费用如何适用加计扣除政策?有企业提出这一疑问。对此,王亚冰介绍,7号公告明确,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2023年度发生的研发费用可按照上述规定,适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政策申报也须把握好时间节点。有企业通过直播平台询问,在10月份申报期提前享受前三季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后,在汇算清缴时是否还需对前三季度的研发费用进行纳税申报。
“企业在次年办理上年度汇算清缴时,对10月份申报期已享受的前三季度研发费用,还需与第四季度的研发费用一起进行年度纳税申报,以全面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否则将可能导致少享受税收优惠,影响企业的合法权益。”王亚冰说。
红星新闻记者 叶燕 宋嘉问
编辑 陈怡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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